生態環境法典8月15日起施行,清聽聲學以定向聲技術助力噪聲精準治理
日期:2026-08-10 10:54:47 發布者:本站
廣場舞音樂到底算不算噪聲?商業宣傳能不能持續用高音喇叭?深夜炸街到底有沒有人管?這些問題,以前靠自覺、靠商量、靠忍耐。8月15日起,法律給出了明確答案。
2026年3月12日,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》。它是繼《民法典》之后,我國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。這部法典共五編、1242條,將于2026年8月15日——我國第九個“全國生態日”,正式施行。

關鍵是,噪聲污染防治被設為了獨立分編,也就是說,廣場舞、商業宣傳這些“家門口的煩心事”,法典一件一件規范清晰。
01、“誰都能勸、誰都罰不了”的時代,結束了
以前遇到廣場舞擾民,你可能會遇到這樣的困境——
打電話投訴,接線員說“這個歸公安管”;找物業,物業說“我們只能勸勸”;找街道,街道說“我們沒有執法權”,一圈電話打下來,毫無進展。
現在不同了。
法典第547條重新定義了“噪聲污染”——只要超過噪聲排放標準,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產生噪聲,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學習,就算噪聲污染。不再是“超標才算違法”,只要擾民,就有法可依。
法典第576條、577條明確:機動車消聲器和喇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,禁止“炸街”、禁止改裝排氣管轟鳴疾駛,使用音響器材要控制音量。第578條還授權地方劃定禁鳴區域和時間。一旦違規,警告、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還可暫扣駕駛證。
法典第593條明確規定:在街道、廣場、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開展娛樂、健身等活動,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、時段、音量等規定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污染,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。

法典還把“廣場舞、商業宣傳”等社會生活噪聲單獨列出,要求地方政府劃定活動區域、規定時段和音量。
法典首次將生活寧靜權上升為法律保護的權益,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,同時享有在安靜環境中生活的權利。
02、有法可依,但還得有技可施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》管的是“不能做什么”——不能超時、不能超音量、不能擾民,但“怎么才能既跳舞又不擾民”?“怎么讓校園廣播不吵到鄰居”?“怎么才能管住炸街車”?這需要科技。

在廣場舞場景,清聽聲學研發生產的智慧舞場系統,基于獨家專利“波束成型”定向聲技術,讓音樂“只落在舞蹈區域” ,在舞場區域內聲場均勻覆蓋,區域外音量自動衰減至環保標準以下。舞者跳得盡興,周邊居民不受干擾。

在校園場景,安靜操場系統運用局域聲場控制技術,讓操場廣播聲清晰覆蓋運動區域,圍墻外不受噪聲干擾,課間操和運動會照常進行,周邊居民不再被校園廣播困擾。

在交通場景,違法鳴笛/炸街車抓拍系統利用先進聲源定位技術,自動識別并抓拍違法鳴笛和轟鳴疾駛車輛,生成含聲音、影像、時間、定位的完整證據鏈,讓噪聲執法從“靠耳朵聽、憑經驗判”升級為全天候自動精準抓拍。
2019年,清聽聲學智慧舞場系統就在蘇州公園“靜音工程”中首次驗證公共空間“聲景分區”可行性,作為 “蘇州經驗” 被寫入《2020年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》;2021年,入選了《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》;2025年,安靜操場系統獲評體育領域國家級“專精特新”小巨人。
03、不止這些,清聽聲學還在做更多
不止廣場舞、校園廣播、違法鳴笛/炸街,法典里提到的噪聲場景,清聽聲學都有技術方案。
在高速互通和隧道入口,定向語音警示系統穿透車窗精準傳聲,事故多發路段有了“有聲防護”,卻不擾沿線村鎮半分安寧。
在防汛河段,定向聲報警配合無人機巡查,危險區域一有闖入預警即刻投射,風雨聲也蓋不住。
在商圈和公交站臺,廣告聲只在屏幕前固定區域內有聲,不同屏幕各說各話互不干擾,路過的人不被硬塞“聲污染”。

從交通到水利,從商圈到社區,戶外定向聲系統正在讓《生態環境法典》中關于噪聲的每一條規定,在真實場景中落地生效。法典劃出邊界,清聽聲學用技術讓這條邊界清晰可執行——該聽的地方聽得清,不該吵的地方靜下來。
8月15日起,《生態環境法典》正式施行。廣場舞噪聲超標、商業宣傳高音喇叭擾民,均被納入法律規制范疇。安靜,從居民的樸素訴求,升級為法定權益。
這背后是國家層面對噪聲治理的持續加碼。從"十四五"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到《生態環境法典》,聲環境治理正從"末端執法"轉向"源頭防控"。法律劃定了紅線,技術則負責讓紅線之內的事有序運轉。
清聽聲學作為全球領先的定向聲技術企業,以創新聲學方案響應國家噪聲治理戰略。定向聲技術已在教育、交通、文體旅、商業、水利等多場景規模化落地,為城市聲環境管理提供可復制的技術路徑。法律定邊界,技術保運行,噪聲治理的下一步,是精準管控替代粗暴禁止!